《福尔摩斯探案全集》是英国作家阿瑟·柯南道尔创作的一部长篇侦探小说,主角名为夏洛克·福尔摩斯(Sherlock Holmes,又译作歇洛克·福尔摩斯)。其主要内容 以侦探福尔摩斯与华生的经历为主线,引出了一件件耸人听闻的奇案。故事背景充分结合了英国当时的政治、经济情况,柯南道尔的创作笔法和叙事角度也日益圆熟多变,许多人甚至以为真有其人其事。在本小说中,除了那些惊心动魄、耸人听闻的探案,更多的是表现人与人之间的嫉妒、猜疑、仇恨。丈夫谋杀妻子、叔父为财产毒死侄子、两个兄长杀死妹妹等等,这些罪行将人性的丑恶展现无遗。此外,福尔摩斯与华生为了正义却时而触犯法律,比如说为了盗取一封信件而潜入诈骗犯的住宅、因同情并放走了为爱人复仇,杀死法律制裁不了的两个凶犯的特雷根尼斯博士等等,也在一定程度上宣扬了人道主义的惩恶扬善的思想,迎合广大公众的心理。
福尔摩斯探案全集主要包括《血字的研究》、《四签名》、《巴斯克维尔的猎犬》等十余部经典探案小说。这些小说主要讲述了一位名叫夏洛克·福尔摩斯的侦探如何运用独特的推理和观察技巧,解决一系列复杂的犯罪案件。
福尔摩斯自称是名刑侦顾问,也就是说当其他警探或私家侦探遇到困难时常常向他求救。他头脑冷静、观察力敏锐、推理能力突出,善于通过观察与演绎推理和法学知识来解决问题。平常他都悠闲地在贝克街221号的B室里,抽着烟斗等待委托上门,一旦接到案子,他立刻会变成一匹追逐猎物的猎犬,开始锁定目标,将整个事件抽丝剥茧、层层过滤,直到最后真相大白。
阿瑟·柯南·道尔一共写了4篇长篇、56篇短篇的福尔摩斯系列小说。最早先的两篇分别是1887年《毕顿圣诞年刊》刊登的《血字的研究》及1890年理本科特月刊登出的《四签名》。而1891年开始在斯特兰德杂志上的系列短篇小说连载,使福尔摩斯的受欢迎程度爆炸性的水涨船高。但直到1927年,阿瑟·柯南·道尔先生才再写出续集。故事的发生年代大约集中在1875—1907年。而他的最后一案发生在1914年。所有故事中,几乎全部都是以福尔摩斯的朋友及传记作家约翰·H·华生医生的角度叙述的。只有两篇(《狮鬓毛》与《皮肤白化的士兵》)是由福尔摩斯亲自叙述、两篇是由第三人称角度撰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