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名的流程和要求如下:
申请阶段
未满十八周岁:由本人或者父母、收养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十八周岁以上:由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所需材料
本人及监护人的户口簿、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能证明变更理由成立的原始证明材料,例如:
改名申请书。
无刑事处罚记录证明。
单位职工需所在单位人事部准予变更的证明。
学校或单位出具的证明。
改名人的指纹信息。
办理流程
到户口所在地的县(市、区)公安局刑警大队开具有无刑事处罚记录证明。
准备两张一寸本人近期照片,并领取《户口登记内容变更申请表》空白表,填写清楚、正确。
将《户口登记内容变更申请表》拿到所在的村委会(乡镇)或居委会(街道)签字盖章,并出具证明。
携带上述所有材料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需派出所和县(市、区)公安局全部签署同意意见后才算办理完毕。
办理新的身份证。
注意事项
改名理由要充分,例如重名、单位生活不便等。
需要提前咨询当地派出所或户籍部门,了解具体要求和流程。
如果遇到推脱,可以尝试直接询问相关负责人或托人办理。
通过以上步骤,您可以顺利完成改名手续。建议在办理前详细咨询当地户籍部门,确保所有材料齐全并符合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