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去名字可通过以下两种主要方式办理,具体流程和费用如下:
一、买卖/赠与过户
签订合同 通过房产中介或直接到房产交易中心签订购房合同(买卖)或赠与合同,需卖方或赠与人现场签字(已婚需夫妻双方到场)。
办理过户
贷款房产: 需先还清贷款,办理抵押解除手续。 非贷款房产
缴纳税费 根据房产性质和面积计算契税,同时缴纳登记费及过户手续费。
领取新房产证
完成过户后,凭过户回执到房产交易中心领取新房产证,需设置初始密码。
二、夫妻间变更姓名
无贷款情况
仅需双方携带结婚证、身份证、土地证、房产证、契证等材料,到房产交易中心办理,仅需80元工本费,无需缴纳税费。
有贷款情况
需先还清贷款,再按上述流程办理。
三、其他注意事项
继承过户: 通过公证办理继承权公证后,按继承法规定办理过户,需缴纳契税及公证费。 份额转让
材料要求:所有材料需与房产证信息一致,身份证、户口本等证件需在有效期内。
建议根据房产性质、是否贷款及产权人数量选择合适方式,过户方式费用差异较大,可综合成本后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