师德师风“十要”
要爱党爱国,政治坚定。
要爱校爱岗,敬业奉献。
要遵纪守法,依法执教。
要遵循教育规律,实施素质教育。
要忠诚教育事业,志存高远。
要保护学生安全,维护学生合法权益。
要关爱尊重学生,平等公正对待学生。
要严谨治学,认真备课上课。
要尊重家长,定期家访。
要终身学习,与时俱进。
师德师风“十三严禁”
严禁向学生传播宗教迷信和反动言论。
严禁扰乱社会管理秩序,违反社会公德。
严禁以非法方式表达诉求,串联煽动闹事。
严禁用各种手段伤害学生身心健康。
严禁随意停课,强迫、劝导学生转学、退学。
严禁索要、收受学生家长钱物、有价证券。
严禁从事第二职业,组织或参与有偿家教、有偿补课。
严禁随意调整学生座位。
严禁组织或变相组织学生订阅试卷、报刊等。
严禁帮助本校和其他学校争抢生源,从中谋利。
严禁在保教活动中及其他场合有损害党中央权威和违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言行。
严禁通过保教活动、论坛、讲座、信息网络及其他渠道发表、转发错误观点。
严禁在工作期间玩忽职守、消极怠工,或空岗、未经批准找人替班。
建议
教师应深入学习和理解这些准则,将其作为自己行为的指南,不断提升自身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水平。同时,学校和教育部门应加强对教师的培训和监督,确保这些准则得到有效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