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人物语言的提示语位置不同,标点符号的用法需进行相应调整,具体规则如下:
一、提示语在前的情况
当提示语位于人物语言的前面时,需用 冒号引出。例如:
原句:他顽皮的眨了眨眼,说:“哈哈!我就知道会这样。”
修改后:他顽皮的眨了眨眼, 说:“哈哈!我就知道会这样。”
二、提示语在中间(“说”字后)的情况
当提示语位于“说”字之后时,需用 逗号分隔。例如:
原句:待了一会儿,父亲才回答:“不要了就烧掉。你小孩子家知道什么?”
修改后:待了一会儿,父亲才回答,“不要了就烧掉。你小孩子家知道什么?”
三、提示语在后的情况
当提示语位于人物语言的末尾时,需用 句号结束整个句子。例如:
原句:她睁大眼睛,一脸惊讶的问我:“你怎么来了?”
修改后:她睁大眼睛,一脸惊讶的问我,“ 你怎么来了?”
四、补充说明
引号使用:
所有人物语言需用双引号括起来;
标点位置:
提示语后的标点必须放在引号内,引号外不得添加其他标点符号。
通过以上规则调整,可确保句子结构清晰,符合汉语表达习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