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文的附件格式如下:
附件位置
附件应在正文之后、发文机关之前注明。
如果有多份附件,应编序号列出。
附件标识
在正文最后一行之下、落款之上,空一行后左空两格书写“附件”二字。
使用3号仿宋体字,后标全角冒号和附件名称。
如果附件有多个,用阿拉伯数字依次标注序号。
附件名称长需要回行时,应当与附件名称的文字对齐,序号后面用小圆点。
附件内容
附件内容应另起一页,不能跟在落款之后。
附件格式要求同正文。
装订
附件应与正文一起装订,方便查阅。
如果不能一起装订,应在附件左上角第1行顶格标识公文的发文字号,其后标识“附件”二字及附件顺序号,防止附件丢失。
其他注意事项
附件说明的表述应与附件标题一致。
公文如有附件,应当在正文之后、发文机关之前注明附件的名称和件数,不可只写“附件如文”或者只写“附件×件”。
综上所述,公文的附件格式应严格按照上述要求进行编排,以确保公文的正式性和规范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