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一句话写完后需要添加标点符号时,其占格规则如下:
一、基本占格规则
点号类符号 逗号、顿号、句号、分号、冒号、问号、叹号等需占 一个字格
,且必须紧跟在句子末尾,不可单独占行。
标号类符号
- 引号: 前半部分(左半格)可出现在行首,但后半部分(右半格)不可出现在行首; - 括号
- 书名号:前半部分(左半格)与文字对齐,后半部分(右半格)与文字对齐;
- 破折号、省略号:占 两格,需居中书写,且不可断开。
二、特殊占格情形
标号与文字重叠 当标号需占用文字所在格子时(如冒号与引号连用),需将标号与文字挤在同一格,不得换行。
标号后紧跟标号
若标号后需连续使用(如省略号后接另一个标号),需占用下一行的开头,且标号不可拆分。
三、注意事项
点号不占行首: 所有点号类符号必须紧跟在句子末尾,不可单独占行; 标号完整性
转行规则:当一行写满时,标号需延续至下一行开头,且不可与上一行标号连用。
通过以上规则,可确保标点符号的规范性与美观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