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在执业过程中享有以下权利:
会见、阅卷和调查取证的权利
律师有权与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进行会见和通信,了解案件情况,这是律师提供法律帮助的重要途径。
律师有权查阅、摘抄和复制案卷材料,以全面了解案件的事实和证据。
律师有权自行调取或与司法机关一起调取与案件有关的证据,包括申请收集证据和证人出庭作证。
申请回避、举证、质证、法庭辩论等权利
律师在诉讼过程中有权申请法官、检察官、鉴定人等回避,如果认为他们与案件有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影响公正审理的情况。
律师有权在法庭上举证、质证,对证据进行质疑和辩论,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对诉讼、仲裁等案件流程知情的权利
律师有权了解案件的全部流程和进展,包括侦查、审查起诉、审判等各个环节,以确保当事人的知情权和申诉权得到尊重。
在执业活动中人身不受侵犯的权利
律师在执业过程中的人身安全应得到保障,不受司法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非法干涉和阻扰。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律师还享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如拒绝违法辩护、申请取保候审、获得适当的报酬等。
申诉、控告权
律师对妨碍、侵害其执业权利的行为有权申诉、控告,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这些权利共同构成了律师在执业过程中的基本保障,旨在确保律师能够有效地履行其职责,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并保障司法公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