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岁孩子改名字的流程及所需材料如下:
一、基本流程
提交申请 由父母或监护人携带以下材料向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提交书面申请,需明确改名原因(如重名、谐音不雅等)。
审核审批
公安机关对材料进行审核,可能涉及调查核实。审核通过后,由县级以上公安人口管理部门审批,并反馈结果。
证件更换
审批通过后,需到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办理新的户口簿和身份证,原证件作废。
通知相关机构
及时通知学校、银行、社保等机构更新个人信息,避免影响正常生活。
二、所需材料
必备文件
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需包含申请人及父母信息页。 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父母同意书(如适用):非父母监护人需提供同意签字。
补充材料 改名理由证明:
如重名需提供户籍部门出具的重名证明。
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部分地区要求):由社区民警出具。
出生证明原件及复印件:用于确认亲子关系。
三、注意事项
年龄限制 未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改名需由父母或监护人协商一致;若已满16周岁且独立生活,可自主申请。
特殊情况处理
父母离异: 仅需一方同意即可申请。 姓氏变更
办理时效
完成所有手续后,新证件一般需7-14个工作日制作完成。
四、法律依据
根据《户口登记条例》第十八条规定,未满18周岁公民变更姓名需由本人或父母、收养人申请,18周岁以上公民则由本人申请。改名需符合公序良俗,且变更后不得再次变更原姓名。
建议办理前咨询当地公安机关,具体材料要求可能因地区政策略有差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