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名字后,档案的处理步骤如下:
获取更名证明
拿着已经办理好的身份证和户口本去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开具更名证明。
提交更名证明及相关材料
向学校递交身份证、户口本、户籍证明和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开具的更名证明。
学校会根据学生入学时候的录取档案信息进行对比,在确认是其本人之后,开具一根《非冒名顶替证明》。
提交至教育管理部门
将户籍证明和《非冒名顶替证明》提交至教育厅(或相关教育管理部门)。
教育厅审批通过后,即可修改学籍信息上的姓名。
更新人事档案
凭借公安机关开具的《更名证明》前往市级以上报社刊登《更名声明》。
持户口本、身份证、报社《更名声明》到市级公证处申办《更名公证书》。
将公安机关开具的《更名证明》原件、市级以上报纸《更名声明》原件、市级公证处《更名公证书》原件提供给当地人才交流服务中心人事管理人员。
人事档案管理员会递给你一份《档案姓名变更审批表》,你逐项填写后,人事管理员会请主管领导签字批准。
人事档案管理员将上述所有材料按顺序装入你的人事档案最上面,并在档案袋上填写新的户籍姓名,同时为你换发新的“人事代理手册”。
通知相关单位
改名也会影响到在职等一系列工作中的相关档案信息,需要及时通知相关单位进行变更。
建议
及时更新:改名后应尽快办理档案更新手续,以免影响个人权益。
保留证明:保留好所有相关的证明文件,以备将来需要。
确认流程:在办理过程中,确认所需的证明材料、手续办理时间以及办理程序,确保流程顺利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