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改回原来的名字,需根据年龄和具体情况办理,具体流程和材料如下:
一、基本流程
准备材料 身份证明:户口簿原件及身份证(若已办理)
改名申请:户口变更申请表
相关证明:学校证明(学生需提供)、重名证明、医学鉴定报告(特殊情况)等
提交申请
本人或监护人向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提交材料,填写更名申请表
学生需提供学校开具的学籍证明
审批流程
派出所审核材料,可能涉及家访或与社区、学校沟通
完成公证(16岁以上需办理)
县级户籍部门、市公安局户籍部门签字批准
办理新证件
完成所有审批后,户籍部门重新制作户口本、身份证等证件
新名字将更新至所有官方文件中
二、特殊注意事项
未成年人改名
由监护人提出申请,提供身份证、户口簿等材料
若父母离异,仅需一方同意即可
成年人改名
本人提出申请,部分城市需提供改名理由证明(如重名、笔误等)
第二次改名
若原名字被改过,需按新名字重新办理所有证件,流程与首次改名一致
费用与时间
办理时间通常为15个工作日,具体因地区而异
部分城市可能收取工本费(约10元)
三、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自然人享有姓名权,可依法变更姓名,但需符合公序良俗 《户口登记条例》
四、其他建议
改名前咨询:部分地区需提前30天向公安机关报备
特殊情况处理:若原名字涉及重名、生僻字等问题,需提供充分证明材料
通过以上步骤,可依法改回原来的名字。若需进一步帮助,建议联系当地户籍管理部门或律师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