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变更流程
名称核准 到工商局提交新名称核名申请(系统核名+人工核名),需提供5个以上备选名称。
核名通过后,领取《公司变更登记申请表》。
材料准备
基础材料:《公司变更登记申请表》、股东会决议(修改章程)、新公司章程或补充章程、营业执照正副本。
补充材料:若涉及经营范围调整需提交相关批准文件,商标证书需同步变更。
工商变更
携带材料到工商局提交申请,填写《公司变更登记申请表》。
完成现场或线上审核,通过后领取《准予设立登记通知书》。
其他证照变更
刻制新公章,并携带新营业执照、印章到公安机关办理刻章备案。
到技术监督局(原质监局)变更组织机构代码证。
到税务局办理税务登记证变更。
到银行申请更换基本户开户许可证及银行印鉴。
二、所需材料
公司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股东会决议(全体股东签字并盖章)
新公司章程或补充章程
公司名称变更通知书(原件)
法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原组织机构代码证及代码卡(需更换)
三、办理时限
工商变更自受理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完成。
其他证照变更需在工商变更完成后依次办理。
四、注意事项
名称规范:
新名称需符合《公司法》及《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不得含有法律法规禁止使用的内容。
材料真实性:
提交的材料需与原件一致,复印件需加盖公章。
银行账户同步:
建议在工商变更完成后尽快办理银行账户变更,避免影响资金结算。
费用:
部分事项(如刻章、税务登记)可能涉及费用,具体以当地政策为准。
五、特殊情况处理
若涉及跨地区变更,需在迁出地完成工商变更后,再到迁入地办理后续证照变更。
若存在未了结的税务、社保或银行账户问题,需优先解决。
通过以上步骤,公司可顺利完成名称变更。建议办理前咨询当地工商部门,确保材料齐全且符合最新政策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