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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么更改房产的名字

时间:2025-03-17 19:33:08

一、婚姻关系变更(夫妻加名)

婚前加名

通过赠与或买卖方式办理,需签订赠与合同(公证)或购房合同,办理过户登记,费用免征契税、个税等。

若房产有贷款,需先还清贷款再办理。

婚后加名

直接到房产交易中心办理变更登记,仅需提供夫妻双方身份证明、《结婚证》《房屋所有权证》等材料,免征契税、个税和营业税,仅收取登记费和印花税。

二、非婚姻关系变更

赠与过户

需签订赠与合同并办理公证,双方携带身份证、房产证、赠与协议到不动产登记中心办理,需缴纳契税、个人所得税等税费。

适用于父母赠与子女、亲属或朋友。

买卖过户

通过签订购房合同并完成贷款(如适用),或直接买卖过户,需缴纳契税、增值税等税费,办理产权变更登记后领取新房产证。

继承过户

需提供死亡证明、继承公证书及产权证明,按法定继承人办理过户手续。

三、特殊情况处理

析产登记:

多人共有房产需平均分割时,需到房产交易中心办理析产登记,将房产变为多人共有。

名字减少:原多人共有房产需减少产权人时,通过买卖或赠与方式办理。

名字错误更正:需携带身份证、房产证到房管局档案馆申请更正,抵押房产需先解除抵押。

四、注意事项

贷款房产更名:

若房产有贷款,需先还清贷款再办理更名手续。

税费计算:

契税按面积和购房性质计算(首套90㎡以下1%、非首套2%),个税一般为1%,面积≤144㎡且满5年免征。

材料准备:

办理前需确认房产状态(是否抵押),并准备身份证、房产证、结婚证等必要材料。

建议根据具体需求选择合适方式,并咨询当地房产交易中心或律师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