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名字的步骤如下:
确定改名理由 :你需要有一个合理的理由来改名,比如重名、名字中含有生僻字、名字与个人信仰或价值观不符等。
准备必要材料
本人书面申请。
居民身份证和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能证明变更理由成立的原始证明材料,如重名证明、笔误证明、艺术创作要求等。
若为未成年人,需父母双方或监护人协商一致,并提供相关证明。
若为成年人,可能需要单位或学校开具的变更姓名证明信。
提交申请
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户口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填写《公民主项信息变更、更正审核表》。
提交上述准备好的材料。
审批过程
户口登记机关受理申请并进行初步审核。
由县级以上公安人口管理部门审批。
审批机关做出批准或不批准的决定,并逐级反馈至户口登记机关。
办理后续手续
审批通过后,户口登记机关会收缴原户口簿内页和居民身份证,另册保存原常住户口登记表,并为申请人建立新的常住人口登记表,发给新的居民户口簿内页。
若超过16周岁,可能需要公证。
注意事项
改名字需要遵守年龄规定,未满18岁需由家长或监护人提出书面申请。
成年人改名字需要本人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供相关证明。
改名字的具体流程和所需材料可能因地区而异,建议先咨询当地公安局或律师事务所。
请根据以上步骤准备相关材料,并按照当地公安机关的要求进行申请和审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