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居易的任官时间顺序如下:
出生与早期仕途
772年:出生于新郑的一个中小官僚家庭。
803年:参加吏部选拔考试,被授予秘书省校书郎。
806年:罢校书郎,试才识兼茂明于体用科及第,授盩庢县尉。
807年:任进士考官、集贤校理,授翰林学士。
808年:任左拾遗。
810年:改任京兆府户部参军。
811年:母亲陈氏去世,离职丁忧,归下邽。
814年:回长安,授太子左赞善大夫。
贬谪与任职
815年:因直言上疏,被贬为江州司马。
818年:冬,被任命为忠州刺史,819年到任。
820年:夏,被召回长安,任尚书司门员外郎。
822年:上书论河北军事,不被采用,请求外放,7月被任命为杭州刺史,10月到任。
824年:5月,任太子左庶子分司东都,秋天至洛阳。
825年:被任命为苏州刺史,5月到任。
826年:因病去职,后与刘禹锡游览于扬州、楚州一带。
晚年仕途
827年:拜秘书监。
828年:转刑部侍郎。
842年:以刑部尚书致仕。
其他职务
844年:任太子宾客。
845年:任河南尹。
846年:任太子少傅。
总结:
白居易自772年出生,至846年致仕,前后历官二十任,食禄四十年。他的仕途经历了从初期的积极入世,到因直言敢谏被贬谪,再到晚年的消极避世的过程。他在多个地方任职,包括杭州、苏州、洛阳等地,并在晚年以刑部尚书身份致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