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0出警的民警在着装上需要遵守以下标准:
按照规定配套穿着:
不同制式的警服不得混穿,警服与便服不得混穿,警服内着非制式服装时,不得外露。
佩戴警衔、警号、胸徽、帽徽、领花等标志:
系扎制式腰带,不同制式警用标志不得混戴。
保持警服干净整洁:
不得歪戴警帽,不得披衣、敞怀、挽袖、卷裤腿。
穿着制式皮鞋:
除工作需要或者其他特殊情形外,应当穿制式皮鞋、胶鞋或者其他黑色皮鞋。
不得佩戴首饰:
不得系扎围巾,不得染指甲,不得染彩发、戴首饰。
除工作需要或者眼疾外,不得戴有色眼镜 。戴警帽:
除在办公区、宿舍内或者其他不宜戴警帽的情形外,应当戴警帽。进入室内时,通常脱帽;立姿可以将警帽用左手托夹于左腋下,坐姿可以将警帽置于桌(台)前沿左侧或者用左手托放于左侧膝上。在办公室和宿舍内时,警帽挂在衣帽架上或统一放置在床铺被褥正上方。
驾驶或乘坐警用摩托车时,应当戴警用头盔。
这些规定旨在确保民警在执行公务时的专业形象和统一性,同时也有助于提高安全性和辨识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