冉闵的《杀胡令》是东晋时期著名的军事政令,其核心内容可概括为以下三道:
一、禁止胡人持兵
"内外六夷,敢称兵器者斩之"
此令明确规定,无论胡人身份地位如何,只要持有兵器,即视为敌对,允许汉人随意击杀。
二、划分阵营
"与官同心者留,不同心者听任各自离开"
该命令旨在团结汉人,将支持汉家政权者留下,而与胡人同流合污者允许离开,以此巩固汉人内部凝聚力。
三、奖励机制
"若有汉人斩杀胡人,可凭人头加官晋爵"
通过物质激励,鼓励汉人主动参与抗胡战斗,斩杀胡人者可获得官职晋升,形成全民皆兵的战争动员机制。
补充说明
该令发布于后赵政权建立初期,背景是羯族等胡族对汉人的长期掠夺与残害,旨在扭转民族危机。
历史记载,此令实施后,短时间内歼灭羯族等胡人近百万,但随后因权力斗争被石虎集团所终结。
《杀胡令》虽以极端手段维护汉人利益,但也反映了五胡乱华时期民族矛盾的激化,其影响深远且复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