述职报告的特点主要包括以下几点:
自述性:
述职报告要求报告人使用第一人称,亲自述说自己在一定时期内履行职责的情况,包括工作实绩、工作责任心、工作效率等,内容必须真实,不能弄虚作假。
自评性:
报告人需要依据岗位规范和职责目标,对自己任期内的德、能、勤、绩等方面进行自我评估、自我鉴定和自我定性,态度要严肃认真,评价要恰当,避免浮泛空谈。
报告性:
述职报告要求报告人放下官架子,以普通公务员的身份进行报告,语言要得体、谦逊、诚恳、朴实,不可傲慢自大。
内容的限定性:
述职报告的内容必须紧紧围绕岗位职责和目标进行,不涉及非职责范围内的工作。
实绩的呈现性:
报告的重点应放在工作实绩上,实事求是地作出自我评价,避免泛泛而谈和抽象论证。
时间的限制性:
述职报告的内容必须在任职期限内,报告时间也有限制,通常在考核期间完成并提交。
行文的严肃性:
述职报告作为考察干部的重要依据,具有极强的严肃性,需要存入干部人事档案,并在群众面前进行报告。
个人性:
述职报告特别强调个人性,报告人需对自己的工作进行全面的回顾和总结,采用叙述的表达方式,据实议事,提出主题,写明层义。
规律性:
述职报告在写事实的基础上,需要从中找出某种带有普遍性的规律,得出公正的评价议论,使报告具有理论性和借鉴作用。
客观性:
报告应基于事实和数据,真实反映个人在特定时期内的工作表现,避免夸大成绩或掩盖不足。
全面性:
述职报告应覆盖个人职责范围内的所有工作,包括日常工作、项目进展、团队协作、个人成长等,确保无遗漏。
条理性:
报告应按照时间顺序或工作内容的逻辑结构进行组织,条理清晰,易于理解。
这些特点共同构成了述职报告的基本框架和写作要求,旨在确保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客观性和全面性,同时体现出报告人的自我反思和评估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