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共收录980种野生动物,分为8类,其中一级保护动物234种,二级保护动物746种。以下是主要分类及代表性物种:
一、一级保护动物(234种)
哺乳动物 - 大熊猫、金丝猴、东北虎、雪豹、亚洲象、野马等;
- 新增物种:豺、长江江豚、懒猴、蜂猴、短尾猴、熊猴、台湾猴、北豚尾猴、原猴科(懒猴、熊猴、台湾猴等)。
鸟类
- 丹顶鹤、白头鹰、金雕、红隼、丹顶鹤、绿头鸭、白鹭、黑鹳、红嘴鸥、黑天鹅等。
爬行类
- 鳄蜥、巨蜥、蟒、扬子鳄、龟类(如中华鳖、绿海龟)等。
鱼类
- 鲸鲨、鳐鱼、斑节鲈、鲤鱼、鳜鱼、中华鲟、白鲟等。
二、二级保护动物(746种)
哺乳动物
- 金丝猴、华南虎、东北虎、雪豹、梅花鹿、穿山甲、林麝、大鲵、中华鲟、白鲟等;
- 新增物种:豺、长江江豚、懒猴、蜂猴、短尾猴、熊猴、台湾猴、北豚尾猴、原猴科等。
鸟类
- 白头鹰、黄鹂、黑鹳、丹顶鹤、绿头鸭、金雕、红隼、白鹤、白鹭、青头潜鸭、红嘴鸥、黑天鹅等。
爬行类
- 蛇类(如中华鳖、绿海龟)、蜥蜴类(如巨蜥、壁虎)等。
鱼类
- 虎纹鲸、鲸鲨、大鲨鱼、鳐鱼、斑节鲈、鲤鱼、鳜鱼、草鱼、罗非鱼等。
三、其他说明
保护级别划分依据: 《野生动物保护法》将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分为一级和二级,一级保护动物数量较少且濒危程度更高。 新增与调整
以上信息综合了《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及权威部门发布的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