变更名字的步骤如下:
确定更改姓名的类型
法定更改:涉及法律程序。
非法定更改:可能仅需要更新个人文件。
收集必要的文件
身份证明(如护照、身份证)。
出生证明。
婚姻证明或离婚证明(如果适用)。
社会安全号码(如果适用)。
户口簿和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变更申请书。
单位或学校的变更姓名证明信(如果适用)。
收养关系变更的需携带收养证(如果适用)。
提交申请
向当地的户籍部门(如派出所)提交更改姓名的申请。
填写《主项变更更正审批表》。
提供书面申请,说明变更原因及自愿承担由变更姓名引发的一切法律及其它相关责任。
审核与批准
派出所或户籍部门会对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
可能会进行额外的调查核实,如确认是否被依法剥夺政治权利或正在被刑事处罚。
审核通过后,派出所会出具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
办理改名手续
携带所有相关材料到户籍部门办理改名手续。
填写相关表格,并由工作人员盖章、管片民警签字、所长签字。
上报地方分局进行再次审核。
审核通过后,打印新的户口簿并申请新的身份证。
注意事项
改名不能违反公序良俗,理由不当,公安机关可以不予受理。
已满16岁的,需要提供身份证、家庭户口本及复印件、在校生需要学校出具证明,单位的需要单位出证明,无业游民则所在地居委会出证(或者不用)。
没有满16岁的,没有办身份证的,可以直接拿户口本即可。
改名之后的身份证,需要重新办理,身份证名字和户口本名字需要一致,修改之后户籍档案里面会注明自己的曾用名。
建议提前了解当地的具体规定和流程,准备好所有必要的材料,并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申请和办理,以确保改名过程顺利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