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对企业名称可通过以下步骤进行,综合多个权威信息源整理如下:
一、核名前准备
名称规范要求
必须符合国家汉字规范,禁止使用字母、拼音或阿拉伯数字(大写数字需符合当地工商部门要求);
若需翻译为外文,需按翻译原则自行处理,无需申报;
带有"中华""全国"等字样的名称(除国务院设置企业外)均不得使用。
材料准备
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
全体股东签署的公司章程。
二、核名流程
在线核名查询
登录当地工商局官网,进入企业登记注册模块;
选择企业名称查询功能,输入完整公司名称(含全称、简称、拼音等);
系统将显示相似或相同名称的注册状态,包括已注册、在审、注销等。
人工审核流程(部分地区)
部分地区需提交《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及股东身份证明至工商局;
工商局将进行形式审查,通过后颁发《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三、注意事项
名称唯一性
核名需确保在登记机关管辖区域内无重名或近似名;
相似名称可能因字号、行业等维度被判定为近似,需进一步确认。
保留期管理
预核准名称保留期为6个月,超期未注册需重新申请;
期间若需使用名称,需办理名称保留期延续手续。
信息更新
公司注册信息实时更新,查询前需确认最新状态;
若发现名称已被注册,需及时调整名称方案。
四、补充说明
不同地区工商部门官网操作可能略有差异,建议优先通过当地工商局官网查询;
若需线下办理,可携带材料至登记机关提交申请。
(注:线上核名仅完成初步筛选,最终注册仍需提交纸质材料并完成现场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