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国《著作权法》及相关司法解释,公众号发布他人小说文案的行为通常构成侵权,具体分析如下:
一、侵权情形分析
未经授权使用作品
公众号若未经小说作者许可,将他人已发表的小说文案通过文字、音频等形式传播,使公众可随时随地获取,直接侵犯了作者的信息网络传播权。
特殊情形的例外
若发布行为符合《著作权法》第二十四条规定的合理使用情形(如为介绍、评论、新闻报道等目的的少量引用),则可能不构成侵权。但此类情形需满足“少量”“必要”等条件,且不得对原作品造成实质性损害。
二、法律依据与责任承担
《著作权法》第二十四条
明确列举了合理使用的情形,但小说文案的引用需严格符合“少量”“必要”等标准,且仅限非营利性目的。
《著作权法》第四十七条
规定了侵权人需承担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网络著作权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
进一步明确了网络服务提供者的侵权责任,即使未直接参与创作,只要提供技术支持使作品广泛传播,仍需承担侵权责任。
三、注意事项
自创内容与转载的区别
发布自创小说受法律保护,但转载他人作品需获得授权。
技术手段的规避风险
即使文案经过修改(如改写标题、结构调整),若核心内容未变,仍可能被认定为侵权。
综上,公众号发布他人小说文案通常构成侵权,建议通过正规渠道获取授权或使用免费素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