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变更姓名的基本条件
年龄要求 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需由父母或监护人向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申请变更;
已满16周岁的公民可自主申请,但需提供身份证、户口簿等材料。
特殊情况
父母离异后,一方要求变更未成年子女姓名需双方协商一致并签订协议;
改名需符合《民法典》相关规定,如因收养关系变更姓氏需提供收养证。
二、变更姓名的流程
准备材料
必备文件: 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补充材料 学生需提供学校证明(仅限在校生); 单位需提供干部履历表或招工表(有单位者); 无业人员可提供居委会证明。提交申请
本人或监护人携带上述材料至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户籍科提交申请。
审核流程
派出所进行现场审查,核实身份及材料真实性;
完成户籍信息变更登记,原名字将变更为“曾用名”。
办理新证件
变更成功后,需等待1-2个月办理新身份证;
同步更新社保、银行、护照等关联证件。
三、注意事项
改名限制
姓氏一般不允许修改(如母姓改为父姓需双方同意);
部分地区需公证(如成年后改名)。
证件更新
更名后需主动联系银行、社保等机构办理证件更新;
驾照、护照等需重新申请。
法律风险
改名前应咨询当地公安机关,部分地区对改名有严格限制;
若因名字纠纷改名,可能涉及法律责任。
四、线上办理渠道
部分城市支持通过政务平台线上申请,需提前电话咨询当地公安机关确认流程及所需材料。
五、特殊情况处理
重名或名字歧义: 需提供公安机关出具的重名证明; 心理准备
以上流程综合了户籍管理相关规定及实际操作要点,具体以当地公安机关要求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