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学生改名字的流程如下:
提出改名申请
未满18周岁的公民:由父母或监护人提出书面申请(需亲笔签名落款)。
已满16周岁的公民:由本人提出书面申请(需亲笔签名落款)。
准备必要材料
父母或监护人需提供居民身份证、户口簿。
如父母离异,需提供离婚证明及双方协议书签字同意。
如涉及单位职工,需提供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准予变更的证明。
如涉及在校学生,需提供所在学校同意变更的证明。
提供能证明变更理由成立的原始证明材料。
提交申请
带齐所有材料,到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请办理变更。
公安局在接到申请材料后,5个工作日内作出核准或不核准的决定。
办理变更手续
公安派出所审核通过后,办理姓名变更手续,并在户口簿上登记新的姓名。
变更完成后,需将新的户口簿信息反馈给相关部门,如学校、社保、公积金等,以便更正相关信息。
注意事项
改名后,原姓名将作为“曾用名”备查。
一生只能更改一次姓名。
改名必须符合合理的理由,并提供相应的资料。
建议:
在改名前,建议先咨询当地公安局或派出所,了解具体的改名流程和所需材料,以确保改名过程顺利。
改名涉及到法律手续,务必按照相关规定办理,避免因手续不全或不符合规定而导致改名失败。
改名后,及时更新所有相关证件的信息,以免影响日常生活和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