迁改孩子户口名字需要根据年龄、离婚状态等不同情况办理,具体流程和所需材料如下:
一、基本流程
提交申请 本人或父母携带户口簿、身份证、出生证明等材料向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提交改名申请。
16岁以下未成年人需由监护人提出申请,18岁以上则由本人提出。
办理迁出手续
携带离婚证、抚养权证明(如离婚协议或判决书)、子女出生证明等材料到原户籍地派出所办理迁出手续。
办理迁入手续
在迁入地居委会或村委会开具迁入证明,持证明到迁入地派出所办理落户。
二、所需材料
基础材料: 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出生证明。 补充材料 离婚证或法院判决书(诉讼离婚); 抚养权证明(如离婚协议或判决书); 单位证明(在校学生需提交学校准予变更证明); 医学证明(如重名问题)。 三、特殊情况处理新生儿未上户口
需提供出生医学证明、父母户口簿、离婚证等材料,直接在抚养权方户籍地办理落户。
户口迁移受阻
若男方拒绝配合,可向公安机关申请强制执行。
四、注意事项
改名与迁移分离: 改名需单独申请,迁移需在取得抚养权后办理; 材料真实性
年龄限制:18周岁以上需本人申请,16岁以下需父母双方同意。
五、办理时效
完整流程通常需20个工作日,具体以公安机关审核为准。
建议办理前咨询当地公安机关,部分地区可能对材料或流程有特殊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