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为户主名字需根据具体情况办理,主要分为以下几种情形:
一、常见变更情形及所需材料
原户主死亡、失踪或迁出 死亡/失踪证明:
由医院或法院出具;
亲属申请报告:直系亲属需提交书面申请。
房屋产权转移 房产证/使用权证明:
现产权人需提供;
申请报告:由现产权人或使用人提交。
其他特殊原因 原户主同意:
原户主本人提出书面申请,携带身份证、户口簿等材料。
二、办理流程
提交申请
新户主需携带上述材料到户籍所在地派出所提交书面申请,指定新户主身份。
审核材料
派出所户籍内勤民警对材料进行审核,包括死亡证明、房产证、亲属关系证明等。
办理变更
审核通过后,派出所当场办理变更手续,换发新户口簿。
三、注意事项
法律后果
户主变更后,原户主的权利义务终止,新户主继承原户主权益。
特殊情况处理
集体户: 需由单位或镇(街道)提出申请; 继承房产
办理时效
一般当场办结,但涉及继承等特殊情形需1-3个月。
建议办理前咨询当地派出所,确认具体材料要求及流程,避免因材料不全影响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