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变更流程
内部决策与材料准备 通过股东会或董事会决议决定变更名称,形成会议记录和决议文件。
准备变更所需材料:
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需加盖发照机关备案章);
股东会决议或董事会决议;
公司章程修正案;
新名称核准通知书(若名称需预先核准)。
提交申请
向原登记机关提交材料,可通过线下办事窗口或线上政务平台办理。
材料审核与批准
工商部门审核材料,确认名称符合法律法规且不与已注册名称重复。
审核通过后,领取新营业执照。
后续变更手续
刻章更换: 重新刻制公章、财务章、合同章等,并缴销原印章; 证照更新
公司文件更新:修改公司章程中公司名称相关条款,并备案。
二、注意事项
名称核准要求
新名称需符合《公司法》及工商登记管理规定,且与已注册名称无重名或近似情况;
商标需在变更后3个月内办理转让或注销手续。
时间限制
名称变更需在工商部门批准后30日内办理;
其他变更事项(如地址、经营范围)需在批准后30日内申请。
跨辖区变更
需先在新地址登记机关办理“移送企业登记档案通知函”,再到原登记机关办理迁出手续。
信息同步更新
变更后需及时更新公司网站、名片、宣传资料等,并通知合作伙伴、客户及业务单位。
三、办理时效
整体流程通常需1-4个工作日,具体时间因地区及材料审核进度而异。
建议办理前咨询当地工商部门,确认最新政策及材料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