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申领就业见习补贴
1. 确认申请条件
政策对象:吸纳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和16-24岁登记失业青年参加就业见习的单位。
补贴内容:支付见习人员基本生活费、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及指导管理费用。
2. 准备申请材料
身份证
学历证书
见习单位出具的见习证明
见习协议
基本身份类证明(或毕业证书)复印件
单位发放基本生活补助明细账(单)
为见习人员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发票复印件
3. 提交申请
线上平台:通过当地人社部门的网上服务平台发布见习岗位需求信息,签订《青年就业见习协议书》并上传。
线下窗口:向当地市、县的人社部门提交书面申请,填写《就业见习补贴申请表》,并提供上述材料的复印件。
4. 等待审核
人社部门会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确保申请者符合条件。
5. 补贴发放
按月发放:补贴资金按月发放至申请者的银行账户。
集中发放:对见习留用率高的单位,在见习结束后集中一次性发放差额补贴。
6. 关注办理进度
受理:确认申请材料齐全、符合受理条件。
审核:通过就业失业和劳动用工备案信息管理系统对申报学员进行资格审核。
审批:由人社部门会同财政局审批发放补贴资金。
办理结果告知:补贴资金发放后,将通过当面告知或电话告知的方式通知申请者。
7. 注意事项
见习时长一般为3-12个月,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见习期间不视为就业。
见习期满后,可按规定参照应届毕业生享受有关政策。
以上步骤和所需材料可能因地区而异,建议提前咨询当地人社部门获取最准确的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