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更改户口主人的名字,需根据具体情况办理,主要分为以下两种情形:
一、因死亡、失踪或迁出变更
死亡、宣告死亡或失踪 需提供直系亲属提交的书面申请报告、死亡证明或法院宣告失踪/死亡的判决文书。
原户主迁出
户内成员需提交书面申请报告及原户主迁出凭证。
房屋产权转移
房屋所有权或使用权转移需提供现所有权人或使用人的书面申请报告及房产证。
其他特殊原因
需提交原户主书面申请报告及新户主身份证原件。
办理流程: 携带上述材料至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办理,审核通过后当场变更户主。 二、因姓名变更关联未满18周岁
由本人或父母、收养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18周岁以上
由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办理流程 提交材料: 户口本、身份证、2张1寸照片及改名理由证明。 学生需提供学校证明,非学生需街道或单位开具证明。 依次通过县级户籍部门、市公安局户籍部门签字确认。 办理新身份证后,同步修改社保、银行等关联证件。 注意事项 时间限制单位/学校证明:
多级审批:
更新证件:
材料真实性:所有证明材料需真实有效,虚假材料可能导致变更失败。
信息同步:改名后需及时通知银行、学校等机构更新信息。
若材料齐全,可携带上述文件至户籍所在地派出所提交申请,具体办理时间可能因地区政策略有差异。